139-1193-2705
坑位费:指商家的商品出现在主播直播间所支付的进场费,根据不同的出场顺序,坑位费也会有所不同,通常一个坑位的价格会超过4万元,且与带货销售额无关。
销售返佣:指商家按实际带货销售额给予主播一定比例的提成,一般抽成比例在25%~40%之间。
粉丝打赏:主播收到粉丝在直播平台送出的虚拟礼物,该礼物可以进行提现。
以李佳琦为例,他的坑位费报价6万起,每场直播至少有20个商品推荐位,一场下来坑位费至少120万;
若其直播单场成交额为4000万(实际上李佳琦今年618单日销售额就高达1.8亿),假设产品利润点为30%,返佣比率为30%,那么一场直播的销售返佣为4000万x 30% x 30%=360万;
将单场粉丝打赏设定为5万元,一场直播共计收入:120万元坑位费+360万元销售返佣+5万元粉丝打赏=485万。
01
商家公司员工自行直播带货
02
商家外聘独立主播
个人所得税
劳务报酬所得涉税计算方式如下(单笔收入):
4000元以下:应纳税额 =(收入- 800)×20%
4000-20000元:应纳税额 = 收入(含20000)×(1-20%)×20%
20000-50000元:应纳税额 = 收入(含50000)×(1-20%)×30%-2000
50000元以上:应纳税额 = 收入×(1-20%)×40% -7000
计算公式:偶然所得应纳税额=单次收入额×适用税率20%
增值税+附加税
03
商家与主播工作室/公司合作
主播成立个人工作室
主播成立或加入公司
假设独立个人主播小U与某公司签订带货推广协议,最终取得坑位费和佣金分成100万元,粉丝打赏收入5万元(粉丝打赏通过小U个人账户收款),小U收入的涉税测算如下:
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 = 100万 ×(1-20%)×40% -7000=31.3万元
偶然所得应纳税额=5万×20%=1万元
增值税应纳税额= 100万×3% =3万元
附加税应纳税额= 3万×12% = 0.36万元
总计应纳税额= 31.3万+1万+3万+0.36万=35.66万元